根據市委、市政府2018年重點民生實事項目“全面清理整治規范我市豆制品、米粉、炒貨加工”工作安排,加強豆制品(豆漿、豆腐、香干、豆腐腦、豆腐干等非發酵性豆制品,下同)、米粉(濕米粉、米線,下同)、炒貨(炒西瓜子、南瓜子、葵瓜子、花生,下同)等重點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嚴厲打擊豆制品、米粉、炒貨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保障公眾食品安全,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1.豆制品、米粉、炒貨監督抽檢合格率達96%以上;
2.加強豆制品、米粉、炒貨全程監管,對豆制品、米粉、炒貨持證生產加工單位監管覆蓋面100%;
3.對發現的豆制品、米粉、炒貨無證單位,依法打擊取締。
二、組織機構
成立湘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豆制品米粉炒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莫秋華局長任組長,江新宇、馬建中、黃菊秀、周艷、劉勝利為副組長,各縣市局、直屬分局、食品藥品檢驗所、食品藥品稽查支隊、12331舉報投訴中心、局辦公室、綜合科、政策法規科、食品生產監管科、食品流通監管科、餐飲服務監管科、應急管理科、規劃財務科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食品流通監管科,周艷兼辦公室主任,負責專項整治有關統籌、協調、調度等工作。
三、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是嚴格行政許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嚴格許可審查,引導、鼓勵整合各類豆制品、米粉、炒貨加工小作坊和生產企業,依法取締無證無照、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的“黑窩點”、“黑作坊”。
二是加強市場監管。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把豆制品、米粉、炒貨原輔料采購使用以及生產經營過程質量關。在生產環節,生產者必須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要求組織生產,全面整治豆制品、米粉、炒貨生產場所不整潔、產品出廠不檢驗、運輸儲存不防護等突出問題。在經營環節,食品經營單位必須從獲得生產許可的單位購進豆制品、米粉、炒貨,嚴格索證索票制度,嚴把進貨關。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等違法犯罪行為。
三是加大監督抽檢力度。針對食品安全突出問題和風險隱患,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市縣兩級食品安全檢驗牽頭責任單位要統籌做好轄區內豆制品、米粉、炒貨的監督抽檢工作,有計劃、有安排,早行動,早落實;各單位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在強化監管、確保公眾食品安全的基礎上,加強監督抽檢工作的科學性,確保本轄區豆制品、米粉、炒貨監督抽檢合格率指標的順利完成;對發現的不合格食品,要嚴格核查處置工作。
四、整治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2018年3月1日-2018年4月10日)。各縣市局、直屬分局要制定本部門豆制品、米粉、炒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召開專門會議部署規范整治工作,開展豆制品、米粉、炒貨生產經營單位摸底調查,組織豆制品、米粉、炒貨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集體約談,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責任。
(二)清理整治階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11月30日)。要以豆制品、米粉、炒貨生產加工小作坊和農貿(批發)市場、商場超市、學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小食品經營店、小餐飲等生產經營場所為重點,加強監管,組織開展豆制品、米粉、炒貨專項整治,開展食品安全抽檢,嚴厲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取締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單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
(三)鞏固提升階段(2018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各縣市局、直屬分局要配合當地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根據試點建設集中生產加工基地(產業園)的情況,制定支持豆制品、米粉、炒貨產業升級的政策措施,設立專項扶持資金,加大對品牌建設、規;髽I培植、集約化建設等工作的支持力度。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全面開展豆制品、米粉、炒貨專項整治是改善民生、促進發展的重大任務,是努力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手段,各級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各縣市局、直屬分局要由一把手負責該項工作,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制定工作方案,有效開展工作。
(二)廣泛宣傳。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重要作用,加強豆制品、米粉、炒貨專項行動的宣傳和輿論引導,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引導廣大經營戶守法經營。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和健康營養消費知識,及時公開食品安全信息,曝光違法違規行為。暢通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投訴舉報獎勵制度,提高公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
(三)加強考核。將豆制品、米粉、炒貨專項整治行動納入對各縣市區的食品安全績效考核重要內容,市局將加大督查考評力度,嚴格實施獎懲制度,定期通報工作落實情況。各單位各部門要明確專人,負責資料收集和信息報送,按規定及時報送工作情況。各縣市區要將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及聯系方式(含姓名、電話號碼、qq號、電子郵箱),在4月20日前報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