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園區監管服務工作組,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電梯維護保養工作程序,確保維護保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提高電梯質量安全水平,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通知》(湘政辦發〔2019〕14號)和《湘潭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全面推進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全市范圍內全面實施電梯無紙化維護保養記錄,無需填寫紙質維保記錄;在電梯內仍需公示維保情況。
二、平臺系統
全市依托湘潭市電梯智慧監管平臺(以下簡稱智慧監管平臺),按照“湘潭市電梯無紙化維保系統使用規范”(見附件)的要求開展無紙化維護保養工作。電梯維保單位使用自建的無紙化維保記錄系統,應與我市智慧監管平臺實現對接,并符合無紙化
維保的即時性、真實性和可溯源性要求。
三、相關安排
。ㄒ唬┦惺袌霰O管局:負責協調推進全市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組織開展電梯維護保養數據的核查,不定期公布無紙化維保監管工作推進情況;對不符合無紙化維保要求的單位提出整改或中止意見;依法查處電梯維保違法違規行為。
。ǘ└骺h市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在轄區內全面推進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加強對無紙化維保工作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電梯維保違法違規行為。對未實施無紙化維護保養的電梯加強抽查力度,確保監管到位。
(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依法依規查驗電梯維保質量和維保記錄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發現維保重大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市場監管部門。
(四)電梯維保單位:2024年6月20日前,將電梯基礎信息、維保資質及維保人員信息錄入智慧監管平臺,上述信息變化時,及時進行補錄;按照《電梯維護保養規則》(TSG T5002-2017)和“湘潭市電梯無紙化維保系統使用規范”的要求開展維保,確保維保過程真實,維保記錄全面;提醒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無紙化維護保養記錄進行簽字確認,接受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員的監督;做好在保電梯“電梯應急救援和維保公示牌”的安裝工作。
。ㄎ澹┢脚_運行機構:建立全市電梯基礎數據和維保信息數據庫,負責維保單位與平臺系統的對接,做好無紙化維保系統的開發和維護工作,監測無紙化維保記錄的完整性和合規性。按規定公示全市無紙化維保工作推進情況,發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報告。
。╇娞菔褂脝挝唬憾酱倬S保單位做好電梯基礎信息錄入工作;督促維保單位實施電梯無紙化維保,對維保質量和無紙化維保記錄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監督;配合維保單位做好“電梯應急救援和維保公示牌”的安裝和維護工作;維保單位變化后及時報告市場監管部門和平臺系統機構。
四、工作要求
。ㄒ唬┙y一思想,緊密配合。我市無紙化維保的推行和電梯智慧監管平臺的建立,是落實國省有關規定和《湘潭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的要求、保障電梯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舉措,各電梯使用單位、維護保養單位、檢驗檢測機構和安全監管部門務必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共同推動此項工作落實落細,取得成效。
(二)嚴格標準,積極推進。各維保單位要充分履行無紙化維保工作的主體責任,要嚴格執行電梯維護保養的有關規定,要按照“湘潭市電梯無紙化維保系統使用規范”的要求準確錄入相關信息數據,確保維護保養記錄的即時性、真實性和規范性。
。ㄈ┘訌姳O管,確保實效。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電梯維保單位加大開展電梯無紙化維保的工作力度,加強對無紙化維保工作質量的監督管理,嚴格執法,增強監督實效。
五、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
附件:湘潭市電梯無紙化維保系統的使用規范(試行)
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附件
湘潭市電梯無紙化維保系統使用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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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電梯維護保養工作質量,規范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程序,根據安全技術規范和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使用規范。
一、電梯維護保養過程中需以現場拍照、身份驗證和定位的方式進行簽到簽退,現場定位距離在半徑100米范圍內。
二、電梯維護保養現場持證作業人員不得少于2人,維保工作完成后維保人員應在維保APP上簽名。電梯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在現場監督維保工作,對每臺電梯維保質量做出評價,并在維保APP上簽字確認。
三、每臺維保電梯至少上傳3張照片,有機房電梯含機房、轎頂、底坑;無機房電梯含主機、轎頂、底坑;雜物電梯含上下端站照片2張、主機照片1張;扶梯及人行道含上下端站蓋板打開的照片2張、出入口安全警示標志1張。有維修或更換配件的項目需拍照和文字描述。重要試驗應上傳音像資料。
四、現場保養項目時長原則上不得少于30分鐘。
五、按要求上傳電梯基本信息和技術參數、維保單位、使用單位有關信息,信息填寫應完整(能填盡填)、準確、真實,如有變動及時更新。
六、維保單位應在電梯維保APP系統完成維保人員證件上傳和更新,上傳圖片至少應包含持證項目、有效期、聘用記錄等信息。電梯無紙化維保工作應由在維保APP錄入且持有效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維保人員進行。
七、維保單位按維保合同開展維護保養,如維保合同到期應在維保系統上停止維保服務,并向監管部門報告。
八、維保單位應制定和上傳維保工作計劃和方案,現場維保發現需要增加維保項目時,應當在無紙化維保系統上予以增加并如實記錄。
九、智慧監管平臺和維保APP應根據需求不定期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