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區、經開區和昭山示范區管委會,市直機關各單位,市屬和駐市各企事業單位,各人民團體:
現將《湘潭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湘潭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
為做好我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有效支撐事中事后監管,根據《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9〕10號)精神,結合湘潭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落實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園區和示范區管委會主體責任,明確各部門工作任務,在市場監管領域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切實減輕企業負擔,提高監管效能,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通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切實增強市場主體信用意識和自我約束力,減少監管部門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過多干預,不斷提升事中事后監管效能。到2019年底,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完成雙隨機抽查全流程整合,實現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到2020年底,全市實現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各級各有關部門在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常態化,聯合抽查統一化、制度化、規范化的目標基本實現。
二、基本原則
堅持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抽查的方式進行,取代日常監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隨意檢查,形成常態化管理機制。
堅持規范透明。隨機抽查事項、抽查計劃、抽查結果應及時、準確、規范向社會公開,確保陽光監管,杜絕任性執法。
堅持問題導向。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監管,針對突出問題和風險開展雙隨機抽查,提高監管精準性。
堅持協同推進。在全市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模式,建立部門間雙隨機抽查結果的共享交換和互認互用機制。
三、重點任務
(一)統一運用省級監管工作平臺。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統一使用全省“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以下簡稱省級平臺),相關監管信息要通過省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滿足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需要。在省級平臺建成以前,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應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部門協同監管平臺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將抽查結果上傳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記載在市場主體名下,對外公示。
(二)實行抽查事項清單管理。市直各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省直各有關部門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依據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政府規章的規定并結合我市實際,需要增加抽查事項的,由市直各有關部門分別報省直各有關部門和市市場監管局,再由市市場監管局報省市場監管局統一納入抽查事項清單,并注明適用范圍。2020年3月底前,編制完成全市統一的市場監管領域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通過省級平臺進行公示。
(三)建立健全隨機抽查“兩庫”。按照國、省要求,建立健全覆蓋全市各層級,與抽查事項相對應的湘潭市檢查對象名錄庫和湘潭市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統稱“兩庫”)。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適時對“兩庫”進行動態管理。2019年底前,整合市直各有關部門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在省級平臺建立市市場監管領域“兩庫”。
(四)統籌制定抽查計劃。各有關部門應在每年12月底前,向本級市場監管部門報送下年度本部門發起或參與部門聯合抽查的年度計劃。市級部門聯合抽查年度工作計劃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制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和示范區管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和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抽查要求,于每年1月底前統籌制定本地區部門聯合抽查年度工作計劃,并報上一級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五)科學實施抽查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和示范區管委會要根據年度抽查工作計劃,組織領導本轄區內的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根據抽查涉及的對象范圍和參與部門,通過公開、公正的方式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并根據實際情況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聯合抽查由各發起部門負責本轄區執法檢查人員的匹配工作。應因地制宜選擇隨機抽取執法檢查人員的方式,對執法檢查人員有限,不能滿足本區域內隨機抽查基本條件的,可以采取與相鄰區域執法檢查人員進行隨機匹配。聯合抽查檢查可以根據監管實際情況采取實地核查、書面檢查、網絡監測、委托專業機構檢查等方式進行。各有關部門應制定具體抽查工作細則或工作指引,對本部門抽查工作程序、項目、方法等作出明確規定,方便基層執法檢查人員操作,提高抽查檢查規范化水平。市市場監管局統籌制定全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工作細則、部門聯合抽查工作指引,嚴格規范聯合抽查行為。
(六)抽查檢查結果的公示運用。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在抽查任務完成后20個工作日內,將抽查檢查結果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抽查檢查結果政府部門間應形成信息互認機制,對抽查檢查發現并公示在市場主體名下的違法失信行為,各有關部門應依法實施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形成“一處違法失信、處處受限”的震懾合力,增強市場主體誠信守法的自覺性。
(七)做好個案處理和專項檢查工作。在發揮“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日常性、基礎性作用的同時,對涉及特殊重點領域,未列入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應按照原有方式嚴格監管。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發現的違法違規個案線索,要及時進行檢查、處置。對通過監測途徑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應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行業、抽查區域及抽查比例。對無證無照和超越登記許可范圍的經營行為,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2017年)、《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湖南省市場監管辦法》(湘政辦發〔2018〕6號)規定,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基本原則及具體規定,依法履行監管職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湘潭市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全市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協調研究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召集人,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秘書長、市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任副召集人,市市場監管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廣體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市統計局、市林業局、市稅務局、韶山海關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長兼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市市場監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廣體局有關科室負責人為辦公室成員。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和示范區管委會要切實加強本轄區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以市場監管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分工明確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加強部門聯合抽查的各項經費保障,合理配置執法車輛和監管裝備,確保被抽查主體的有效和規范監管。
(二)加大宣傳引導和業務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應采取多種形式加大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市場主體誠信守法經營、多部門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的宣傳力度,引導企業依法依規經營,加快形成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良好氛圍。同時,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加強對本系統執法人員專業知識、執法技能的培訓,提高基層執法人員的監管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完善考核督查機制。將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范疇,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逐步建立完善各項考核評估指標,按有關規定適時開展督促檢查。對未履行、不當履行或違法履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按照“盡職照單免責、失職照單問責”原則,凡嚴格依據抽查事項清單和相關工作制度開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檢查對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時未查出問題,只要執法檢查人員不存在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