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湘潭市特種設備數量增長較快,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及重大危險源增多,一旦發生事故,如應急處置不當,將對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造成較大的影響和損失。當前形勢對特種設備事故高效應急處置提出更高要求。
二、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湖南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湖南省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暫行辦法》《湖南省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湘潭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三、主要內容
《湘潭市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共八章,包括:總則、應急救援體系及職責、預防預警、應急響應、善后工作、應急保障、監督管理、附則。
1.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2.工作原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3.風險評估。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特種設備數量迅速增長,監管力量薄弱,主體責任不落實,極易發生安全事故,引發次生、衍生災害。使用承壓類特種設備,主要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存在泄漏、中毒、火災、爆炸、爆燃等風險,其中泄漏可能導致嚴重的環境污染或燃氣等能源運輸中斷,爆炸事故可能導致群死群傷。使用機電類特種設備主要包括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存在發生傾覆、斷裂、碰撞、剪切、墜落、擠壓、受困(滯留)等風險,其中傾覆、斷裂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碰撞、剪切、墜落、擠壓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電梯轎廂困人和大型游樂設施或索道高空滯留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恐慌。
4.事故分級。根據特種設備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級。
5.應急處置。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是第一時間處置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主體,事發后應迅速組織開展自救互救,充分利用社會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并及時將事故情況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發生單位和當地救援力量無法有效應對處置時,事發地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可向上一級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增加救援力量,同時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F場應急措施主要包括:對事故危害情況進行初始評估;封鎖事故現場;探測危險物資及控制危險源;建立現場工作區域;搶救受害人員;設立人員疏散區;清理事故現場等。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負責移動的單位或個人應當做好有關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和物證。
6.應急保障。包括裝備保障、資金保障、技術保障、社會動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