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發揮品牌引領作用,加快培育、提升、壯大我市自主品牌,推動供需結構和品牌質量升級,切實推進“全國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建設, 2018年7月19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湘潭市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行動計劃》(潭政辦發〔2018〕32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將相關內容進行政策解讀。
一、《行動計劃》的出臺背景
品牌是一個地方經濟實力的象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個企業和地區質量競爭力的衡量指標之一,近年來,為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品牌工作的部署,我市培育發展了一批產品品牌、企業品牌和區域品牌,有效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但是,也存在品牌意識不強、品牌價值不高、質量品牌獎勵力度不大等諸多問題。尤其是知名品牌較少,品牌的內在價值偏低,缺少在國內、國際上“叫得響”的品牌,需要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推進。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6〕44號)、《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開展質量提升行動的指導意見》(中發〔2017〕24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實施意見》(湘政辦發〔2016〕93號)文件,我市出臺了《行動計劃》,對今后一段時期加強品牌建設,發揮品牌在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二、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總體要求
《行動計劃》提出了以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培育湘潭自主品牌為目標,緊緊圍繞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條主線,突出品牌帶動和引領作用,積極探索有效路徑和方法,構建完善的品牌管理制度體系。以發揮標準和品牌引領作用為切入點,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通過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市場等手段,加快形成一批擁有核心競爭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知名品牌。加大品牌創建、宣傳和推廣力度,以品牌建設助推全市經濟發展轉型升級。
三、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行動目標
《行動計劃》提出了三大行動目標。一是創新驅動,質量為先。依靠創新驅動創建品牌,突出質量導向,依靠質量提升不斷增強品牌核心競爭力。二是企業主體,市場導向。增強企業品牌意識,激發企業提升質量和培育品牌的內生動力,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營造誠實守信、優勝劣汰的市場環境。三是政府推動,分類指導。因企施策、按需指導、注重實效,找準品牌建設的突破口和著力點。
四、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主要任務
主要包括三大工程,即“品牌基礎建設工程”“供給結構升級工程”“需求結構升級工程”,具體從建立完善標準體系、提升檢驗檢測能力、加強創新平臺建設、加強自主品牌培育、豐富產品和服務品種、增加優質農產品供給、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提高生活性服務品質、加強質量信用體系建設、深入落實促消費政策、打造品牌推介服務平臺等11個方面,發揮好政府、企業、社會作用,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持之以恒,攻堅克難,著力解決制約品牌發展和供需結構升級的突出問題。
五、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保障措施
《行動計劃》從四個方面提出了比較有力的保障措施。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市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工作的組織領導。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對品牌發展的支持力度,帶動更多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集聚自主品牌企業。三是優化發展環境。加強品牌保護和宣傳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名牌違法行為。四是營造良好氛圍。增強質量意識,倡導消費理念,引導消費者積極參與質量監督,支持和鼓勵消費者依法開展質量維權。
六、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年度目標任務
《行動計劃》中制訂了《2018-2020年年度目標任務安排表》,將三大工程細化分解為40項具體任務內容,分別確定了2018-2020年度具體工作目標,并明確了牽頭單位、責任單位。
| 文檔附件: |
| 湘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湘潭市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行動計劃》的通知(潭政辦發〔2018〕32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