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以下是對新電動車國標的解讀:
1 主要修改內容
防火阻燃強化:對與電池直接接觸的非金屬材料、電氣回路、電氣部件及導線等關鍵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加嚴,針對彈性軟墊材料、紡織品、皮革、電氣回路導線等不同類別非金屬部件分別規定了防火阻燃指標。明確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電動機性能完善: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空載反電動勢、電感值差異系數的要求。確保電動機在輸入電壓達到最大時車速也無法超過25km/h,同時允許電動機短暫地輸出較高扭矩,滿足短距離爬坡等需求。
防篡改要求升級: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增加了6類防篡改檢查方法示例,推進“一車一池一充一碼”,落實互認協同功能。
制動性能提升:減小了車輛最大制動距離,提升制動的可靠性和安全性,降低碰撞事故發生風險。
整車質量調整: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為車輛設計和電池選型提供了更多空間,有利于增加續航里程。
功能配置新增: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除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用途之外的電動自行車,消費者可選擇是否保留北斗定位模塊。
腳踏及后視鏡規定: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明確鼓勵安裝后視鏡,提高車輛行駛安全性。
使用年限明確: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企業能力要求: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生產企業應具有與整車產能相匹配的整車及車架等主要零部件的生產、檢測和質量控制能力。
2 相關過渡安排
生產過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既可以按照舊標準生產,也可以按照新標準生產。
銷售過渡期: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在售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3 新國標實施對個人消費者的影響
新國標實施后,在直接安全保障上有哪些提升 ?
答:防火阻燃性能提升,降低了因車輛電氣故障等引發火災的風險,保障生命財產安全。車輛制動性能也提升了,減小制動距離,能在緊急情況時更好地剎車,降低碰撞事故發生概率。
新國標實施后,購車選擇會有什么變化?
答:一方面,車輛設計和功能受限,如塑料件使用受限、電動機性能調整等,可能使部分車型外觀和性能有所改變。但另一方面,取消腳踏騎行裝置的強制要求、放寬鉛酸蓄電池車的整車質量限制,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樣化的選擇。
新國標實施后,購車成本會增加嗎?
答:雖然增加了北斗模塊等配置以及對部件性能要求提高會使生產成本有一定上升,但取消腳踏裝置等也節約了部分成本,總體終端市場價格預計波動不大。
新國標實施對電動自行車使用便利性有什么影響?
答:不再強制安裝腳踏騎行裝置,對于不喜歡或很少使用腳踏功能的消費者來說,減少了車輛的累贅感。放寬鉛酸蓄電池車輛的重量限制,有利于增加續航里程,提升了使用的便利性。但車輛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km/h。
對于已購買的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該怎么處理?
答:不會強制淘汰,各地政府會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政策,鼓勵消費者更換符合新標準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