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項回顧:
2025年2月6日,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收到湖南某公司鍋爐施工告知信息一條。工作人員依法查閱施工單位資質及擬新裝鍋爐的參數信息,確認施工單位具備資質,擬新裝鍋爐為合法制造且經制造監督檢驗合格,并且不屬于《湖南省鍋爐使用負面清單》規定禁止新建和列入限制類的鍋爐,遂同意該項施工實施。湖南省特檢院湘潭分院完成對該鍋爐安裝過程的監督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2025年4月15日,該鍋爐使用單位依法辦理使用登記。
法律及政策文件鏈接:
1.《湖南省鍋爐使用負面清單》
一、不予辦理使用登記的鍋爐:1.每小時 35 蒸噸及以下固定爐排式生物質鍋爐;2.縣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其他區域每小時10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
二、需要淘汰注銷的鍋爐:1.固定爐排燃煤鍋爐;2.每小時 10 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3.每小時2蒸噸及以下生物質鍋爐;4.每小時35蒸噸及以下的燃煤鍋爐(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制地區)
2.《鍋爐節能環保技術規程》(TSG91-2021)
3.2.3大氣污染物初始排放濃度 鍋爐產品額定負荷下的大氣污染物初始排放濃度測試結果應當達到設計要求,并且滿足相關標準和要求。
處理結果:
2025年4月15日,湘潭縣市場監管局依申請為該鍋爐使用單位辦理了鍋爐使用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