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2026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兩節”)將至,民生消費迎來旺季。近期受低溫雨雪冰凍天氣影響,重要民生商品產銷供應及價格穩定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為規范“兩節”及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與經營者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現作出如下提醒告誡:
一、恪守法律底線,踐行誠信經營
各經營者需嚴格遵守價格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堅守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經營原則,強化價格自律意識,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其中,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景區景點、出租車、停車場、道路收費站等領域經營者,須嚴格執行法定價費標準及相關優惠政策;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超、餐飲、住宿等行業經營者,應強化社會責任擔當,合理制定商品及服務價格,自覺維護市場價格平穩運行。
二、規范明碼標價,嚴禁價格欺詐
各經營者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確保標價內容真實準確、貨簽對應、標識醒目,價格發生變動時及時更新。嚴禁在標價之外擅自加價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嚴禁收取任何未予明確標明的費用。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需在頁面顯著位置以文字、圖像等清晰可見的方式完成明碼標價。堅決杜絕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虛假價格承諾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三、保障物資供應,穩定民生價盤
民生商品經營者應主動擔當,積極拓寬供貨渠道、充實庫存儲備,全力保障市場供應,嚴禁囤積居奇、哄抬價格,自覺維護“兩節”及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期間價格總體穩定,重點保障糧油肉蛋菜果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平穩。各行業協會商會及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行業自律責任,嚴禁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積極引導會員企業依法合規經營,共同守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四、開展自查自糾,主動接受監督
自本告誡函發布之日起,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需對照上述要求立即開展全面自查,對發現的價格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巡查、檢查力度,對經提醒告誡仍拒不整改的,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并公開曝光相關違法行為,同時將違法信息納入信用記錄。歡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監督,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通過投訴舉報電話12315、12345反映。
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