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市各類經營主體報送2025年度年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送對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經營主體(包含各類企業及分支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下同)都應當依法報送2025年度年報。已經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撤銷登記的各類經營主體不再報送年報。
二、報送時間
2025年度年報時間:2026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
三、報送方式
各類經營主體請自行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網址:http://hn.gsxt.gov.cn ),點擊“企業信息填報”,打開登錄頁面,顯示登錄選項有“電子營業執照登錄、聯絡員登錄、經營者登錄、CA 證書登錄”幾種方式,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一般選擇“聯絡員登錄”,個體工商戶可選擇“經營者登錄”,也可以通過微信掃描公告下方“個體工商戶微信年報”二維碼登錄進行填報。(說明:企業、農民合作社在注冊登記時一般都已辦理聯絡員備案。不清楚備案聯絡員信息的,請聯系登記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查詢。已備案聯絡員信息發生變動的,如個人姓名、身份信息、手機號碼更改,需重新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聯絡員變更備案。)
各類經營主體還可通過湖南政務服務網企業數據填報“一件事”服務專區填報2025年度年報,具體填報指南請⻅附件2。
本年度,繼續實施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海關、商務、外匯部⻔合并年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自2025年1月1日起納入市場監管部⻔和農業農村部門“多報合一 ”,同時新增將工業產品獲證企業年度自查報告納入市場監管年報一并填報,相關數據項填報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非海關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報送年報可以采取上述電子化方式,也可以采取紙質方式,兩種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年報信息填報公示及更正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報填報及公示的信息,請務必與本單位的真實情況、財務數據保持一致。重點注意:企業如有實際投資、經營活動或其他業務支出(如房屋租賃、人員工資、水電費用、銀行借貸、往來欠款等),切記不要隨意將年報相關數據全部填報為“0”(“零填報”的企業將被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實地抽查比例)。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按照年報系統的要求完整填報并公示成功即為完成年報。已填報的年報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需要更正已公示年報信息的,請在2025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時公示。超過6月30日,企業更正年報信息須經市場監管部門授權。
個體工商戶以電子化方式提交年報后,選擇公示的年報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 湖南 ) 向社會公示。報送紙質年報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只公示其已經報送年報的結果。
五、問題答復及咨詢
各類經營主體年報過程中遇到問題,按照年報內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可向相關部⻔咨詢。各市場監管部門統籌做好企業年報事項和公示系統年報技術問題等咨詢工作。
六、法律后果
未按規定的期限報送并公示年報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市場監管部門可對其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
企業因連續2年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未改正,且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系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款,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被列入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3 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年報結束后,市場監管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的方式對報送的信息進行抽查檢查。抽查發現年報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根據上述規定予以行政處罰;發現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依法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將由市場監管部門提請各部門實施信用約束和聯合懲戒,重點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資格審查、授予榮譽稱號等事項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
七、其他事項
除公示年報信息之外,企業還應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條的規定自覺履行信息公示義務,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向社會公示股東或發起人出資信息、股權變更信息、行政許可信息、知識產權出質登記信息、受到行政處罰的信息和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信息。
近兩年,假借“年報逾期、營業執照異常、黑名單及征信修復”的中介騷擾和網絡詐騙信息頻繁,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廣大經營主體收到類似信息時務必仔細甄別(如難以辨別請及時咨詢市場監管部門)!不隨意點開信息中的網站鏈接,不輕信填寫銀行賬戶和身份信息,謹防上當受騙!
除依法需實施處罰的特定情形外,經營主體在報送年報、公示信息、信用修復過程中,市場監管部門不會收取任何費用,歡迎企業和社會各界予以監督舉報 (聯系電話:52861649、52861645信用監管科)。
湘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 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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