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上半年藥械化監測數據分析報告:1-6月,湘潭市共收到不良反應監測報告1656件。其中,化妝品201件,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1%;醫療器械364件,同比上升51.67%;藥品1091件,同比下降14%。
“不良反應監測報告數量增多,并非說明產品安全水平下降,而是意味著監管部門掌握的信息越來越全面,對產品的風險更了解、更可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在疫情防控形勢下,今年湘潭市的監測數據能做到穩中有升,說明湘潭市藥械化安全監測工作更為規范,監測機構和民眾的意識增強,風險防控更為有力。
從上半年藥械化監測數據分析來看,湘潭市藥品不良反應發生較多的品種為注射用抗生素類和化療藥物,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發生較多的品種為“一次性使用人體采血管”和“一次性輸液器”等。而中老年人群為不良反應的高發群體。
今年4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曾及時發現并處置了一起疑似聚集性醫療器械不良事件風險信號。一家醫療機構在短時間內連續上報11件涉及同一品種同一批號醫療器械的不良事件。該局接到報告后立即啟動聚集性事件調查程序,并根據調查結果做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要求監管部門和各醫療機構對該品種醫療器械加強監測,最大限度降低不良事件的危害和影響。
這位負責人表示,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責任人未按規定報告疑似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不良反應的將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情況嚴重的將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消費者一旦出現疑似不良反應,要做到“一停用二報告三留證”,即立即停用產品到醫院就診,及時向銷售單位報告或向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報告,并保留好購買憑證及包裝、不良反應發生部位的照片、治療診治病歷及有關單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