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由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編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提起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六個部分。本年度報告的電子版可以在湘潭政府網(http://www. xtgs.xiangtan.gov.cn./)上下載。
一、概述
(一)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保障進一步加強
1、加強了組織領導。根據市政府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考核辦法,明確了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具體要求。同時,將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列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強化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責任落實。
2、進一步健全了工作機制。根據市政務公開辦對政策解讀、重大輿情回應要求,建立相關工作機制,規范了政策解讀和重大輿情回應流程,明確了政策解讀和重大輿情回應方式方法。
3、積極推動了重點領域信息公開等工作。積極推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應用。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雙隨機抽查等信息和事項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湖南)實現了100%的歸集和公示。代表全省14個市(州)接受了國家工商總局的考核驗收,受到國家工商總局考核組和省商事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充分肯定。
(二)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拓寬,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提升
一是充分發揮政府門戶網站作用。及時調整、取消、變更在線審批事項及收費事項,并同步在政務網站、辦事指南進行更新。
二是抓窗口建設提升政務服務水平,營造了舒心暢心的政務服務環境。認真落實了一次性告知、服務承諾、限時辦結等制度,提倡辦事速度從快,程序從簡,服務從優工商窗口連續四個季度被湘潭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評為“紅旗窗口”,窗口多名工作人員被評為“服務明星”。
三是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有特色,大大方便了群眾辦事。完成了“互聯網+政務服務”平臺對接。完善了網上辦事大廳,按照信息惠民“三個一”要求完成電子證照庫等系統對接、數據共享工作任務,并按要求在政務服務中心配備了受理窗口專職辦件人員,完成了梳理政務信息資源、編制政務信息資源目錄。
推行全程電子化辦理,不斷優化服務流程。穩步推進了企業名稱、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企業電子營業執照改革。10月下旬開始,我市全面推行了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全程電子化登記和電子營業執照的改革工作。核發了42份電子營業執照。開展與建行湘潭市分行“服務企業發展”戰略服務合作,“零距離”服務市場主體。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成功爭取了國家工商總局在湘潭設立商標受理窗口,10月18日正式啟動。
四是開通了政務新媒體。充分發揮微信新媒體作用,將“湘潭工商”微信公眾號作為信息公開重要平臺予以推進。及時對外發布工商新聞、重大政策、公眾關注的熱點事件、便民服務等信息。
五是暢通了群眾咨詢、舉報、投訴渠道。12315共接受消費者投訴、舉報、咨詢27885件,同比增長33%。辦理“12345”市長熱線交辦件176件,市長信箱17件,辦結率達100%,群眾滿意率達98%,做到了件件有落實。
(三)政府信息公開政務服務促進深化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大
1、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積極推進“多證合一”改革。整合了20個部門的30個事項,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切實降低了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2017年9月28日,頒發了全市首批“多證合一”營業執照。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我市已核發“多證合一、一照一碼”執照1530張。
2、強化信用監管,突出信用約束。為有關部門提供企業信用情況證明56份。提供涉企人士信用評價共計213人次,12名非公經濟人士因為相關聯的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等信用方面的問題被一票否決。
3、改革監管模式,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我局在全市市場監管部門中率先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建立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機制,完善了工商系統的“一單兩庫一細則”,全市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名錄庫,共錄入行政執法人員520名;市場主體名錄庫錄入各類市場主體147129戶。在全省工商系統率先試行了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協助開展“雙隨機”抽查,保障了抽查結果客觀公正。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7年,我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507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422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85條。
2017年,我局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共9件,其中主辦4件,協辦5件,都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結并答復。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2017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件,經審查為我局公開內容,均依法依程序進行了回復。沒有出現不予公開信息公開和公開信息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7年本單位為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文件資料全部予以免費。
五 、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局2017年度未發生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行政復議案、行政訴訟案和有關的申訴案。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與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比,我們的工作仍存在一定差距。如現有信息與公眾需求、公開形式與手段需進一步深化提高,主要通過網站公開政府信息,適合基層群眾查閱的公開形式不夠豐富。信息公開的內容有待進一步完善、范圍有待進一步擴大等等。
下一步工作打算:
1、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干部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2、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政務環境,堅持主動公開,通過多種途徑,將工商工作中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重大部署、法律法規,以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政務信息,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不斷擴大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3、進一步擴大公開的深度和廣度,切實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
附件
|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 ||
| (2017年) | ||
| 填報單位(蓋章):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 統計指標 | 單位 | 統計數 |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的信息列為1條) | 條 | 507 |
| 其中:主動公開規范性文件數 | 條 | |
| 制發規范性文件總數 | 件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507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22 |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85 |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次 | 1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
| 2、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次 | 1 |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在線訪談次數 | 篇 | 1 |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次 | |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 |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2 |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
| 3、網絡申請數 | 件 | 2 |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2 |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2 |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
| (三)申請答復數 | 件 | 2 |
| 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 | 件 | |
| 2、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2 |
| 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 | 件 | |
| 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 | 件 | |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 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
| 四、行政復議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
| (二)依法糾錯數 | 件 | |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6 |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數員 | 人 | 2 |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2 |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1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52 |
| 單位負責人:張伯文 審核人: 李偉 填報人:彭德常 | ||
| 聯系電話:528616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