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安委辦,市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企業:
根據省、市安委會關于安全生產“一月一警示”的要求,現將我市2021年至2023年同期二月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警示通報如下:
一、事故情況
(一)湘潭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2·25”起重傷害事故
1.事故簡要經過:2021年2月25日11時15分左右,湘潭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二廠區鈑金車間西端折彎作業區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82萬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超載致吊索具斷裂。歐某濤選用起重載荷小于5噸的吊索具對工件進行吊運,而吊運工件的總重量為9.377噸,由于超極限載荷使用,導致索具上的蝴蝶扣在吊運過程中斷裂。二是作業人員違章,冒險從吊物下方穿行。歐某濤違反吊物下不能站人的安全操作規程,冒險從吊物下方穿行,被恰巧墜落的重型吊物砸中致死。三是湘潭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該公司對業務外包單位XX公司存在的未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未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未制定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等問題,未有效識別和嚴格審核。四是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湘潭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未制止從業人員的違章操作行為。事故發生當日項目負責人不在生產現場,也未指定其他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導致無人制止歐某濤違章冒險作業。五是設備管理不到位。在日常巡查中未及時發現和清理事故發生車間存在標識模糊不清、磨損嚴重的吊索具,為事故發生留下隱患。六是安全教育缺失。沒有對歐某濤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沒有保證歐某濤具有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致使歐某濤未掌握其崗位安全操作技能。
3.追責問責情況:湘潭XX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湘潭XX機械設備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被給予行政處罰,4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問責。
(二)湘潭經開區湘潭XXXX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2·1”機械傷害事故
1.事故簡要經過:2023年2月1日11時20分許,湘潭經開區湘潭XXXX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總裝二線從業人員在總裝一線FA10工位上進行天窗框架鉚接作業時,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81萬元。
2.事故主要原因:
一是違章作業。潘某違反《FC-3AC自動生產線操作說明書》規定,作業時未佩戴安全帽,未將安川YR-MS165機器人設置為暫停手動模式,擅自進入機器人工作區域調整汽車天窗工件,被機器人工裝板壓在定位工裝滑臺上身亡。二是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潘某自2020年7月22日從事操作工以來,XXXX公司未記錄《FC-3AC自動生產線操作說明書》的培訓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開展日常安全教育培訓時,未確保潘某充分知悉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具備良好的安全意識;XXXX公司未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三是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XXXX公司共有員工179人,未按相關法律法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行政組行政IT員工劉某為專職安環管理員,劉某需要同時承擔行政IT及專職安環管理員工作,未依法配備專職安全員。四是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到位。XXXX公司編制的《FC-3AC自動生產線操作說明書》明確規定必須穿著安全防護裝備(安全帽、防護鏡和安全鞋),但未向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五是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XXXX公司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事故隱患排查時,未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從業人員違章作業、總裝一線安全欄存在違章進入缺口等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六是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XXXX公司主要負責人對生產科相關管理崗位調整后,未及時通過發布任命文件等形式明確崗位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等內容;任命劉某為專職安環管理員后,未明確劉某作為專職安環管理員的職責。
3.追責問責情況:湘潭XXXX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及其總經理被給予行政處罰,3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問責,建議對2名有關公職人員談話提醒。
(三)湘潭經開區XX科技有限公司 “2·23”機械傷害事故
1.事故簡要經過:2023年2月23日0時36分左右,湘潭經開區XX科技有限公司壓合車間發生一起機械傷害事故,致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181萬元。
2.事故主要原因:一是違章作業。李某在壓合車間作業時違反 “臺車軌道禁止行人”“當心擠壓”“未經允許,不可入內”等警示標識,違章進入正在自動運行的臺車與墻柱之間,不慎被臺車持續擠壓在墻柱上傷重身亡。二是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XX科技公司MEIKI壓機投入使用時,未將MEIKI壓機說明書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確保從業人員了解并掌握臺車運行過程中“臺車軌道禁止行人”“當心擠壓”“未經允許,不可入內”等安全技術特性并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意識。三是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XX科技公司MEIKI壓機投入使用以來,雖辨識了MEIKI壓機自動運行的臺車存在安全風險,并在現場張貼了相應的警示標識,但未排查臺車自動運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危險因素、危害后果等事故隱患,未進一步采取防止非崗位人員誤入的治理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四是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不到位。XX科技公司共有員工約900人,環境安全課從業人員既要負責環境安全又要負責生產安全相關工作,未按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未全面落實落地
3.追責問責情況:XX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總經理被給予行政處罰,2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問責。
二、工作建議
一是扎實開展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整治行動。回顧往年同期事故,工商貿機械傷害事故類型尤為突出。行業主管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通過強有力的執法手段,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著力提升安全生產水平。二是強化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春節臨近,電視、報紙、電臺、微信、微博、電子屏等傳統媒體和新媒體,要充分利用節假日等時間加強對沿街門店典型火災防范的宣傳教育,組織發動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以及消防宣傳服務隊、志愿者等力量,深入門店、居民家庭等場所,強化安全常識宣傳,著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識,積極營造全社會重安全、講安全、抓安全的濃厚氛圍。
湘潭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