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湘潭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法、深入普法,嚴格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湘潭市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實施方案》相關要求,全面加強食品藥品監管系統法治建設,各項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現將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進一步增強法治意識,全面推進法治建設進程
1.領導高度重視。市局黨組高度重視食藥監系統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嚴格落實黨政同責,研究制定了《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實施意見》(潭市發〔2017〕21號),對各級黨委政府食品安全責任提出了具體要求和保障措施,要求結合食品藥品法治建設工作實際,把法治精神、法治理念與法治思維得到深入普及,建立科學完備的食品藥品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及高素質的專業化監管隊伍和職能清晰、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加快推進我市法治建設進程。
2.明確工作重點。根據法治政府工作會議上明確的規范審批程序、推進法律顧問、規范文明執法、開展法制宣傳等四個工作重點。根據《湘潭市食品安全考核評議辦法》《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實施意見》《關于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的意見》《湘潭市食品安全行政責任追究與獎勵暫行辦法》等文件精神,嚴格食品安全監管問責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督導考核常態化機制,市食安辦將聯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定期開展聯合督查,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強化督查考核結果的運用,嚴格責任追究。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不斷夯實依法行政基礎
1.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對規范性文件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2018年3月,為進一步完善食品藥品舉報獎勵制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我局聯合市財政局修訂印發了《湘潭市食品藥品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XTCR-2018-30001)。共受理有獎舉報20起,累計發放獎勵3萬七千余元,對于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和違法犯罪行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產生了十分積極重要的作用。6月份,根據《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按照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和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我局結合實際,經充分調研,舉辦聽證會,征求相關意見,經湘潭市人民政府審定批準,印發了《湘潭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禁止生產加工的食品品種目錄(第一批)》(XTCR-2018-30002),并對社會公布。
2.構建多元共治新格局。動員社會多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管,進一步落實食品、農產品有獎舉報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開展“湘潭市2018年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年”活動,59位食品生產企業負責人公開承諾認真履行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約談農貿市場主要負責人,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
3.建立網格化管理機制。完善村(社區)級食品安全和信息報送機制。實現網格化監管全覆蓋,以村(社區)為基礎建立網格,每個網格確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執法人員、鄉鎮(街道)負責人、網格員各一名,制定網格化管理制度,明確監管職責,落實監管責任。同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黑名單”聯合懲戒制度。進一步推動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落實行政處罰、監督抽檢、督查通報等重點信息公開,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曝光力度。
三、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切實優化政務服務環境
1.加強科普宣傳教育。組織開展了“3.31”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主題宣傳日、食品安全宣傳周、安全用藥月等宣傳咨詢活動51場次。11月15日,成功舉辦全省示范性(Ⅲ級)醫療器械應急演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此次應急演練工作,市長談文勝幾次過問及部署,傅軍副市長多次調度協調并親自參演,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劉湘凌等省市領導出席。此次演練達到了熟悉預案、規范程序、完善機制、鍛煉隊伍、提高能力的效果,也得到了省市場監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2.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今年辦理的300條行政許可信息全部在局域網上公示,公共網站公開各類信息868條,其中動態類信息308條,行政許可類信息206條,行政處罰218條。暢通“12331”投訴舉報熱線,推行舉報獎勵制度,全年共收到各類投訴舉報咨詢4631余件,正式受理有效投訴舉報1008起,辦結率和反饋率均為100%。全年在國家級省級市級各類媒體發表食品藥品安全監管新聞動態511篇,提升了人民群眾對食品藥品的認知度和滿意度,營造了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的濃厚氛圍。
四、進一步強化法制監督,有效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加深日常監管厚度,風險防控全面覆蓋。我局共出動執法人員3萬余人次,檢查“四品一械”生產經營使用單位2萬余家次,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3000余份,及時消除風險隱患2000余處,日常監督檢查實現全覆蓋。突出食用農產品監管和整治,強化肉品檢疫和市場秩序,在市區44家農貿市場懸掛食品安全信息牌、公示牌300多個;組織40家肉及肉制品經營戶進行培訓。開展小餐飲提質改造,湘潭市區、韶山市、湘潭縣城的餐飲服務單位全面規范提升。圓滿完成“兩會”“三考”、湘大60周年慶、重賓接待等餐飲食品安全保障任務。加強與公安等部門的協調配合,探索特殊藥品及專管藥品聯合監管機制。開展全市藥品生產企業風險隱患排雷行動,檢查企業15家次,發現排查安全隱患60余處,提請省局收回GMP證書一張。醫療器械環節對國家級、省級重點生產企業,監管的94家生產經營企業(其中注銷9家)、4家三級醫療機構檢查實現全覆蓋。牽頭工商等9個部門推進食品安全“護老行動”,對會銷場所實行網格化管理,率先在全省推行會銷場所“十不準”規定。
2.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市場秩序明顯好轉。我局全年出動執法人員2800人次,堅持嚴懲重處非法添加、摻雜使假、制假售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各類單位6020家次,查處違法違規案件618件,罰沒款入庫849.87萬元,案件查處率100% 。查處無證生產經營戶19戶,搗毀制假售假窩點26個,聯合公安機關偵辦案件25件,抓捕犯罪嫌疑人34人。國家、省督辦案件3件。有效查處了一批特大典型案件,如“404生產銷售假冒化妝品案”,被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公安部列為聯合督辦案件。11月7日,國家藥監局就該案發文通報表揚我局局長莫秋華在內的8名工作人員。在全省食品藥品稽查工作推進會上我局作了案件查辦經驗交流發言。
3.加快難題破解速度,工作效能得到提升。一是整合小作坊實現轉型升級。我局聯合雨湖區政府在先鋒工業園區和瑞豐農貿市場建成兩個豆制品集中加工基地,現已有20余家小作坊入駐,辦理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許可證14家。引導小、散、亂的岳塘區國紅米粉廠、正裕米粉廠、富強米粉廠整合成一家大型規范的米粉生產企業。目前我局正指導其廠房建設。二是快檢中心作用發揮明顯。年初,新籌建的兩個食品安全快速檢測中心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共開展食品快速檢測14729批次,發現陽性108批次,要求雨湖、岳塘分局等部門就陽性批次依法進行了核查處置。三是穩步推進鹽業監管體制改革。8月1日起,我局正式履行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鹽政執法和監督職能。
4.強化事件處置,穩定大局得以保證。一是吉林長春長生疫苗事件發生后,我局迅速組織執法人員對市縣(區)兩級疾控中心、全市109個疫苗接種點進行專項檢查,排查問題批次的百白破疫苗,要求各疾控中心對庫存長春長生生產的其他批次3萬余支其他疫苗予以封存,暫停使用,等待國家相關部門的結論。二是扎實開展“非洲豬瘟”疫情防控工作,檢查超市、農貿市場等1897家次,查處違法生產經營企業2家,查處問題肉品456.14公斤,為杜絕非洲豬瘟在我市蔓延作出了應有的貢獻。三是在全省率先開展“一桌餐”“私房菜”等無證無照餐飲單位專項整治,全年責令166家“一桌餐”“私房菜”停止經營活動,責令63戶業主停止提供經營場所;立案查處“一桌餐”“私房菜”無證無照經營食品違法案件4件,取締違法經營者95戶(含勸退經營者60戶)。四是組織市農委、市食藥監、市公安、市工商等部門召開專題會議,推進食品安全“護老”行動與整治非法會議營銷工作緊密結合。全市原有161個會議營銷點,已有99個關門停業或撤離,立案查處非法會議營銷案件24起,處理涉及會議營銷的消費咨詢、投訴、舉報230件,勸散參會老年人超6萬人次,為老年人挽回、避免損失近8000萬元。全市五個縣市區中,湘潭縣、韶山市做到了全域無會議營銷場所。《中國消費者報》《湖南日報》均對湘潭整治非法會議營銷的經驗進行了大力推介。
5.加強行政復議精度,執法權威得以維護。今年,市局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3件,其中湘潭縣7件,韶山市4件,湘鄉市2件。 已審結行政復議案件19件(含上期結轉11件),其中結果維持的4件、撤銷7件、責令履行的8件。未審結的案件5件。本期申請事項中關于行政不作為(未回復、獎勵等)的有3件、舉報投訴處理(回復不服)的有10件。
另外,本期新收到市法制辦答復通知書59件,收到復議決定書70件(含上期結轉16件),其中結果駁回42件、維持5件、撤銷9件、確認違法10件、責令履行2件、申請人撤回1件、終止1件。未審結的案件5件。本期申請事項中關于行政不作為的有41件、投訴舉報處理8件、行政處罰2件、政府信息公開 8件。新收到省局答復通知書為15件,收到復議決定書15件(含上期結轉6件),其中結果駁回1件、維持的5件、撤銷2件,確認違法2件、責令履行的2件、申請人撤回1件,中止2件。未審結的案件6件。本期申請事項中關于行政不作為的有6件、政府信息公開的有4件、投訴舉報處理的5件。
五、目前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食品監管法律法規制度有待進一步完善。食品監管職能整合后,面臨大量的法律法規清理和修訂任務,尤其是食品監管方面,同時法律法規的滯后性,也使得無法可依現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監管的權威性、一致性和有效性。
2.基層執法人員法治意識仍需進一步強化。全省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改革后,部分基層監管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公正執法、程序合法的法制理念有待進一步提高。因為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沒有嚴格依法辦事,程序上出錯,處理結果出現偏差,進而引發行政復議和訴訟,導致復議、訴訟案件被撤銷或敗訴情況時有發生。
3.復議訴訟和訴訟案件數量大幅增加。近年來,職業打假團體的大量涌現,大量進行投訴舉報、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謀取一己私利。導致行政復議和訴訟案件數量大幅增加,法制機構訴訟應訴、行政復議工作量驟增,占用和浪費了行政資源,也對全系統法制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