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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執法類別 |
法制審核范圍 |
審核依據 |
提交部門 |
應提交的資料 |
審核內容 |
審核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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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政許可 |
(一)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聽證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 (二)符合聽證條件,申請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的; (三)擬做出撤回或者撤銷決定的行政許可; (四)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其他行政許可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 |
行政許可承辦機構 |
調查終結報告以及擬做出許可決定的相關材料 |
(一)實施行政許可的依據是否合法有效; (二)辦理行政許可的過程、期限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三)申請人的申請是否符合法定條件、標準; (四)舉行聽證的,是否是根據聽證筆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五)依法履行的程序是否完整,決定是否適當。 |
收到送審材料后的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案情復雜的,經批準可以延長3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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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處罰 |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二)直接關系當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的; (三)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兩個以上法律關系的; (四)食品、藥品、特種設備領域擬處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的;市場監管其他領域對自然人擬處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10萬元以上、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擬處罰款或沒收違法所得20萬元以上的; (五)擬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的; (六)擬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的; (七)市局負責人認為應當提交集體討論的其他情形。 |
《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四十五條 |
辦案機構 |
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案件相關材料 |
(一)是否具有管轄權; (二)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是否清楚; (三)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 (四)定性是否準確; (五)適用依據是否正確; (六)程序是否合法; (七)處理是否適當。 |
收到送審材料后的十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案情復雜的,經批準可適當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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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 |
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規定應當進行法制審核的其他重大行政執法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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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門 |
相關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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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具體情況 |